8月27日,國資委發布《關于開展國有企業公司治理示范企業創建活動的通知》(以下簡稱《通知》)。一是健全以公司章程為基礎的內部制度體系。堅持系統觀念,夯實制度基礎。全面落實《國有企業公司章程制定管理辦法》,規范章程內容,強化章程約束,統籌做好各治理主體議事規則等公司治理制度的立改廢釋。建立健全制度體系動態完善機制,提升內部制度的針對性有效性。推動制度建設向基層企業延伸拓展,探索差異化治理,補齊短板弱項,逐步形成系統完備、橫向協同、上下貫通、務實管用的制度體系。二是把黨的領導融入公司治理各環節。落實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強黨的領導有關要求,完善“三重一大”決策制度,進一步厘清黨組織與其他治理主體的權責邊界,理順決策程序。嚴格制度執行,制定重大事項決策的權責清單,健全“三重一大”決策運行系統,切實將加強黨的領導和完善公司治理統一起來,實現制度化、規范化、程序化。三是加強董事會建設落實董事會職權。完善董事會運行機制,強化支撐服務,改進考核評價,加強溝通協調,更好發揮外部董事召集人作用,促進董事會規范有效運行。健全外部董事選聘和管理制度,拓寬外部董事來源渠道,選好配優所出資企業外部董事。結合企業實際,有效落實董事會對經理層成員選聘、業績考核、薪酬管理等重點職權。四是增強經理層經營活力。制定完善董事會向經理層授權的管理制度,結合實際合理確定授權事項范圍,健全授權事前、事中、事后管理機制。健全總經理對董事會負責、向董事會報告機制,完善權責對等的經理層行權履職規則,進一步壓實經理層的經營管理責任。積極推行經理層成員任期制和契約化管理,加快建立職業經理人制度。五是強化監督體系建設。進一步發揮黨內監督的主導作用,推進紀檢監察、巡視、審計等各類監督更加貫通聯動。加強內部審計監督和內控體系建設,完善職工代表大會制度,實現信息公開全覆蓋。健全責任追究制度,落實“三個區分開來”,推動責任追究更加精準有力。(來源:國企混改研究)